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工考〔2014〕1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驻汴单位人事(组干)科: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豫人社工考〔2014〕2号
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
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二、严格按修订后的工勤技能岗位工种开展工考工作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要在修订后的工种目录范围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修订后的工种名称和代码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申报岗位等级考核。
(二)对已取得这次被取消工种岗位等级证书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在申报岗位等级考核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附件1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申报工种。
(三)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使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了解岗位工种设置变化情况,并按修订后的工种申报岗位等级考核。
三、进一步规范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的管理
在今后工作中,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修订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增加岗位工种设置的,应及时提供省(部)级以上有关岗位工种设置的正式文件或职业标准等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增设岗位工种。
附件: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总表、工种取消目录表、工种修改合并目录表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