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汴人社工考〔2014〕2号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驻汴单位人事(组干)科:
根据豫人社工考〔2014〕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培训及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
(二)考核范围:五级、四级、三级考核在289个工种中进行(见汴人社工考〔2014〕1号文件);二级考核在护理员等138个工种中进行(见附件1);一级考评在装饰美工、蔬菜工、家畜繁殖工、闸门运行工、焊工、铣工、磨工、录音机械员、渠道维护工、客房服务员、汽车维修工、体育场地工、防疫员、钳工14个工种中进行。
(三)2014年2月10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14年12月31日前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由本单位根据岗位空缺及聘用规定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资格条件仍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工考〔2013〕 1号文件规定执行(查询网址:www.kfrsks.com)。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一)申报流程:个人填写《河南省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报考申请表》(附件2);‚所在单位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同意;ƒ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工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联系电话:23666692)。
(二)报名信息由主管部门统一录入。录入的信息要求准确真实,并经本人核实确认。报名信息录入软件、文件资料可从省工考办网站(网址www.hnsgkb.com)下载。软件使用方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材料、资格审查程序和报名信息汇总上报仍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2 号)文件规定执行(查询网址:www.kfrsks.com)。
四、报名信息上报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直各部门人事科、各县工考办将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分类装订成册并盖章的申报名册表(一式两份),连同报名信息数据库光盘一并上报市工考办。
五、考点考场设置
按照省工考办要求,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的考点全部由市工考办统一设置在市区(市属各县不再设置考点,也不承担考试任务)。一级岗位考点由省工考中心统一设置。
六、岗位等级培训
(一) 培训对象:为2014年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二至五级考核的全体人员。
(二)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勤技能岗位职业能力、岗位操作技能和考试模式及流程四部分。
(三)培训采取学员个人(远程网络教育)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教材自愿征订,随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五)培训点设立。二级培训由市工考办组织实施;‚三级、四级和五级培训点分级设置。市工考办负责市直及市属五区考生的培训;ƒ各县工考办自主确定本县培训地点并组织实施,但培训计划须提前报市工考办备案。
(六)技术监督、环保、测绘类的专业工种的培训,由省工考中心负责。
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岗位等级考核
(一)岗位技能考核。岗位技能考核实行百分制,全省统一安排。考核形式分为专业描述、答题卡作答、人机对话等方式,结合岗位工作进行。
(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采取答题卡形式作答。
八、合格人员确定
(一)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至二级合格人员的确定规则》执行(详见附件6)。
(二)考核结束后,申报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河南省工考办网站(www.hnsgkb.com)或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网站(www.kfrsks.com)查询考核结果。
九、培训考核收费
根据豫人社工考文〔2014〕1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下:工勤技能岗位一级165元/人,二级470元/人,三级365元/人,四级320元/人,五级275元/人(以上费用不含教材费)。各单位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使用银行卡缴费,市工考办不再受理现金缴费业务。
十、日程安排
(一)2014年3月17日至4月4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征订教材工作。其中:市区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8日,市属各县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4月4日。
(二)4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培训、技能考核。
(三)
(四)11月初,公布考核结果,下发合格人员名单。
(五)10月至12月,组织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办理考核合格人员审批手续及证书。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有关具体问题
(一)《关于转发<关于修订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汴人社工考〔2014〕1号)文件修订工种所涉及的被取消或合并工种的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该文件附件1工种设置目录范围内选择申报工种(工作年限可连续计算)。
(二)工勤技能岗位一级考评仍按原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豫人工考〔2009〕1号)和《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组建办法和工作程序的试行意见》(豫人工考〔2009〕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由主管部门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审查批准、统一汇总录入、核对信息准确无误后,集中报市工考办办理报名和资格审查手续。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材料。